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,原为国家教育委员会,1998年更名为教育部。教育部下设职能机构见
北京市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、北京市教育局、北京市高等教育局、北京市成人教育局,曾分别负责管理北京初、中等教育及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。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,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以上机构,组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成立后,负责统筹管理北京市的教育工作,下设机构见下
2001年北京各区县也相继成立了区县教育委员会,分别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教育工作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学校教育、教学方面的有关工作,如学校的专业设置、办学规模、招生、学籍、学位、教育经验交流、教职工编制、教师职称评定、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