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代(1125-1279)前之辽、夏,由于资料少,在此不作介绍,金代女贞族执政,建都北京后,翻译汉族经典,医事制度袭宋而有所改革,如将宋之翰林医官院与太医局合并,创设太医院,属宣徽院,置提点、院使、副使、判官掌管医药,其太医的品秩竟多达25阶。金宫廷医学医官由尚药局与太医院太医兼任,太后两宫设医令、医丞,东宫太子设侍药、奉药,宫人女官设司药、典药、女史各2人,掌医药。
尚药局,掌宫中汤药茶果事宜,御药院掌进御汤药,均属宣徽院。各设提点、直长与太医等 。